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举办声讨偷拍大会 香港艺人今日声援阿娇

news.dayoo.com   2006年08月28日 13:24   来源: 新闻午报

 

  日前,Twins成员阿娇遭香港《壹本便利》周刊偷拍后,各方均大力声援。TVB娱乐台将于今天下午为阿娇举行名为“隐私.尊严”、长达4小时的声讨大会。香港演艺人协会代表以及阿娇本人都将出席声讨会,预计全部出席艺人的人数将过百。此外,马来西亚的一份报纸前日披露了阿娇被偷拍的现场照片,其中包括偷拍地点及阿娇的更衣处。该报称,阿娇就是在后台更衣室的一个角落,被人从一个被黑布遮住的窗口偷拍
到更衣照。

  马警方将向阿娇录口供

  前日前往香港湾仔警察总部报案后,阿娇当晚又出席了TVB“2006儿歌金曲颁奖礼”,对于有报道称她因此事患上抑郁症,阿娇坦言自己现状变得很紧张,无论到什么地方,都会看得一清二楚,很怕再被偷拍,她希望偷拍者能尽快交出底片之外,也希望该杂志能作出公开道歉。

  由于事件发生地是在马来西亚,所以阿娇向香港警署报案后,两地警方将联手调查此事。马来西亚安全部副部长胡亚桥表示,当地警方将先取证后调查,并且会最少向9人录口供,其中包括阿娇本人。目前当地警方希望阿娇亲自来马报案,以便提供资料让警方深入调查。

  偷拍更衣最重可判3年

  香港法律界人士也对阿娇的遭遇表示了愤慨。香港律师岳珍表示,记者偷拍艺人更衣画面,已触犯《刑法》妨害隐私罪,可处3年以下徒刑。她表示,报纸杂志记者如果刊登偷拍照片,可处5年以下徒刑,而且此类偷拍行为还触犯了《社会秩序维护法》,可罚6000元港币以下罚金。

  她还表示:“虽然阿娇是因窗子是透明玻璃、窗帘也没拉上,才被拍到更衣照片,但因记者是拿着长镜头有意识地等着偷拍,因此已经触法。”

  阿娇:读者也有责任

  前日香港的《明报周刊》杂志,刊登了偷拍事件后对阿娇的专访,文中透露,在更衣照被杂志出刊的前一天,阿娇已经获悉这个消息。该杂志的记者甚至还找到阿娇经纪人霍汶希问其对此事的反应,而阿娇更是在当天便哭到眼肿。至于同为团员的阿Sa何以逃过一劫,据悉,原来每次开完演唱会后,阿Sa因为内急都要去厕所,所以顺便就在洗手间更衣,因此而躲过了这一劫。

  另外,此前有报道称刊登了阿娇更衣照的那期杂志卖到加印。对此,阿娇表示:“读者也该反省,因为有人想看,才会有人做这种事。”此外,英皇艺人部经理霍汶希也表示,阿娇此前出演的电影中,连接吻的镜头都没有,主要就是怕影迷意见大。这次偷拍事件发生后,阿娇的粉丝已组成一支庞大的力量为阿娇声援。

  而连日来备受各界强烈谴责的《壹本便利》,其社长回避多日终于回应事件,但并没有道歉和表示悔意,只轻描淡写辩称照片并非以针孔式相机拍摄。

  艺人反应

  徐小凤大马开唱,警犬搜查

  至于发生偷拍事件的马来西亚云顶,这几日的安保程度明显加强。事发地“云星剧场”前日举行徐小凤的“金光灿烂徐小凤云顶演唱会”,开场前更是由两头警犬事先进入后台进行严密搜查,所有进入后台的工作人员也必须佩戴贴有照片的工作证,以防有人混水摸鱼。

  容祖儿:停刊无用,犯者坐牢

  对于阿娇的遭遇,同为英皇公司的容祖儿也大力声援,她表示自己“一定支持!强力支持!”谈及杂志刊登阿娇换衣照以及再度加印的行为,容祖儿直斥这种行为很无耻,并指杂志应该受到法律制裁。她说:“之前有人偷拍裙底都要坐牢,这次杂志偷拍完又出刊赚钱,怎么可以姑息呢?而且这本杂志已经不是第一次这样做了。”容祖儿还表示,这次事件是刑事案件,如果有人卖照片给周刊刊登,那么编辑就应该坐牢,如果是记者偷拍,记者就应该坐牢,停刊并没有什么作用。

(编辑: queeniewen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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